重庆尝试对少年犯暂缓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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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6: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重庆时报报道,昨日,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对一起“下暴”案件中4名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宣读了《暂缓判决决定书》。4名被告获得了3个月的考察机会,如果期间表现良好,4人可获大幅减刑,甚至可以“定罪免刑”。该案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确立在重庆市5家法院试行“暂缓判决”制度以来宣读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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