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董事长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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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6:54 天府早报 | ||||||||
《董事长授意收拾竞争对手》追踪 早报讯(记者安伦陈昊)14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之一、简阳宏通公路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达军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 两律师在庭审中表示,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目前只有被告人李强的供述可证
对于钟静提出索赔24万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陈达军的辩护人表示与陈无关,但“陈达军是钟静的领导,可以从人道主义上进行适当经济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