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擅提个税起征点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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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7:17 重庆商报 | ||||||||
据财经时报报道 据一位全国人大专家透露,《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修订后将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做出调整。“这也就是说,目前以800元费用扣除标准可能会上提。”一位专业人士称。 不过,对于目前已经擅自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的地方政府,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地方没有随意改变税法规定的权力,自行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做法是违
全国人大专家介绍,各地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并没有向全国人大汇报。据了解,目前有很多地方已超过了1000元,最高的深圳是1600元,北京现在是1000元,上海是1400元,广州是1200元。 今年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于一些地方违反统一政策,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扩大不征税项目适用范围的文件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一律不得执行,已执行的要停止执行”。据了解,近期对一些地方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做法,国税总局又专门发文,要求予以纠正。 不过,全国人大专家也表示,近20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很快,物价也涨了几十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一直没有变,显然是不合理的。(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