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挨打成常事儿 女子要脱离同居“苦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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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08:57 东北新闻网 | ||||||||
45岁的范女士8年前离了婚,后与男友程某在公主岭市同居,一起经营出租车。两年半以来,两人多次因财产、孩子、性格等问题争吵、打架。范女士每次都被打得很惨,腿骨也曾骨折。据她称,13日,程某又打了她。范求助本报,经记者协调,程某同意不再打人,公安机关也警告了他,两人准备解除同居关系。 范女士:两年多挨打成常事儿
17日上午,记者见到借宿朋友家的范女士,她面部肿胀,有多处伤痕。据范女士介绍,8年前,她与丈夫离了婚。2002年4月,与比自己小两岁的程某同居,一起在公主岭市开出租车。两人原打算办理结婚手续,但一直没办。买车不久,她发现程并不努力拉活挣钱,为此二人常发生争执,每次程某都动手打她,两年多挨打成了常事儿。 范女士说,13日12时,她与程某因一点小事吵了起来,程用绳子、电线等物勒她的脖子,她几次被勒昏过去,程又用凉水将她浇醒继续打,其间还使用了铁锹,一直打到16时。 范女士还说,此前,程某还曾多次殴打她,2003年曾将她的腿打骨折。现在,她想和程某分手,但程不肯搬出她租的房子,她又怕程报复母子3人,不敢与他见面。 程某:打范女士是他不对 记者陪范女士来到她的房子。程某承认,13日与范女士发生争吵,他打了范两拳,但没有用别的东西打她,更没有打她4个小时。后在记者劝解下,他承诺不再打范女士。 程某称,两人总打架,他也想分手了,但离开这里暂时没地方住。程某拿出一张范写给他的5000元欠条,要求范还钱,欠条上有范的签名和手印,但范称这是程打昏她后强行按的手印。 律师: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公主岭市东三派出所,副所长批评了程某,警告他再打人就严厉制裁他。 记者为此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表示非婚姻的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发生矛盾时,女方易受到人身伤害,还易引发财产纠纷,因此,律师建议同居双方在共同消费和投资时,签署协议,可有效保护各自财产,受到人身侵害的一方要及时保留证据,求助公安司法部门。(新文化报)[编辑: 钱文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