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抓住“医托”只能一放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0: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12月3日上午,一名女“医托”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拉客时,恰遇一个月前被其骗财的两名湖北籍女子。在被当场指证后,罗湖区人民医院的保安员随即将这名女“医托”控制起来。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却令医院方面深感无奈: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作为处罚依据,警方和卫生局均无法对其作出处理,最后只好将其放走。

  遭遇“医托”

  据两名湖北籍女病友介绍,11月7日,她们因头痛来到罗湖区人民医院就诊。在候诊时,被这名女“医托”盯上。这名“医托”谎称自己也曾因头痛在这家医院就诊,花了不少钱却没治好。后来,她去了××门诊部,只吃了两服中药就好了。

  两名女病友不知有诈,便跟她去了那家门诊部。挂号、检查、开药,最后一算账,为了治头痛两人总共花了4000多元!然而,花了一大笔钱买回来的药不仅没治好病,反而把胃口也给吃坏了。这时候,两名病友才知道自己被“医托”骗了。于是,她们就来到罗湖区人民医院找那个“医托”,接着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处理无据

  罗湖区人民医院接到患者的举报后,保安员当即将那名女“医托”控制起来,并押送到派出所。可是到了派出所后,却得知目前根本没有针对“医托”的相关法律法规,警方也是爱莫能助。他们又打电话到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也是无法处理。院方也只好将“医托”放走了事。

  对此,深圳市中医院行政办公室的吴志强主治医师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有出台针对“医托”的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医托”每次被送到公安机关后,没过几天,这些熟悉的面孔又会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医院各科室。

  罗湖区人民医院一科室主任关养时说,目前深圳各大医院无不受到“医托”问题的困扰,越是大医院,“医托”就越猖狂。他认为,有关部门应尽早制定相关法规,对“医托”依法进行处理。

  卫生监督部门认为,虽然“医托”的危害性很大,但是它们只能对医院及医生有无营业执照、行医资格等进行检查,对打击“医托”却无法可依。他们认为,“医托”的行为涉嫌诈骗,只能由公安部门进行打击。

  可是公安部门对于“医托”的处理也面临着难题。一位公安民警说,“医托”行骗时,对单个人的行骗数目一般不会超过3000元。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数额达不到3000元,就构不成“数额较大”,公安机关一般只能进行治安处罚。而在搜集证据时,因为受骗者是来自各地的求医者,流动性较大,取证工作相对困难。如果不是受害者集体报案,公安部门也很难依法处理。

  广东龙昌律师事务所龚卫平律师说,“医托”虽是医疗市场不正当竞争的产物,但由于操作上体现出的是一种中介行为,法律上对它难以定性,因此针对“医托”的相关法律法规迟迟没有出台。但龚律师也表示,“医托”并非完全没有办法打击,可以依据其行为和情况分而治之。例如,如果所托医院本身属于非法医疗机构、医生根本没获得行医资格的,即非法行医,此时,为其服务的“医托”就构成法律上的“共犯”;如果是执照医院,患者经“医托”介绍到医院就诊发生医疗事故,那么当事“医托”就有“诈骗”嫌疑。

  如何辨别

  据罗湖区人民医院的保安员介绍,大部分“医托”是25~30岁的女性,她们一般衣着整齐,随身带着一个小包,手里拿着一本病历。从外表上看,“医托”与到医院就诊的普通患者区别不大。但是,“医托”一天到晚只在医院的候诊区活动,决不会随患者一起去诊室看病,而且目光游离不定,随时都在搜寻“目标”。

  “医托”骗人的手法有很多,但基本上不外乎“一攀二套三吹”。“攀”就是攀老乡,初步打消患者的戒备心理;“套”就是套近乎,在得知患者的病情后,她们肯定会说自己也曾得过类似的病,让患者彻底相信自己的“患者”身份。此后“医托”就开始向“目标”展开“全面进攻”,带着患者去被其狂“吹”的地方就诊。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