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编制补充10% 审判力量不足将有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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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0:52 法制日报 | ||||||||
法院审判力量不足将有改善中编办决定为人民法院补充10%编制 本报北京12月18日讯(记者徐来)在党中央的关心、支持下,中编办日前已经正式决定,为人民法院补充10%的编制,明年将逐步到位,用以解决审判力量不足和支持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出,2003年全国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数量总计达到808万件,比1993年的459万件增长76%。此外,今年以来全面试行的书记员聘任制单独序列管理改革,也因很多法院受编制紧缺的限制,使得此项工作进展缓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今天结束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明年,全国法院将继续加大队伍建设的工作力度,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的进程。 据姜兴长透露,中编办正式决定,在2001年地方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实际精简的基础上,先期为地方法院补充政法专项编制12782名。 为做好补充编制的使用工作,姜兴长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此次补充的编制,由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分配管理,高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在本辖区内对补充的编制进行适当调剂。二是补充的编制,高级人民法院、副省级市中级人民法院、省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可部分用于补充法官人选,但须控制在此次补充编制的30%以内,其他法院一律用于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实行专编专用,不允许其他人员占用。 姜兴长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对补充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编制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坚决限期纠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