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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陕西野生动物伤人政府将予以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1:14 大众网-鲁中晨报

  据新华社西安12月18日电(记者张琦)野生动物伤人,政府将予以赔偿。《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日前经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在四种情形下可取得补偿:从事日常生活和生产的人员在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或者依法履行保护野生动物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对在依法划定的
生产经营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造成较大损毁的;对圈养的牲畜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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