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呼市低保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会议就如何做好低保工作提出10条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本着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弱势群体扶助工作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二是要认真落实《呼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目前,该实施细则已经下发,各地一定要按照有关条款,进一步抓好低保工作。三是要按照能宽则宽、能进则进的原则,切实做好低保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四是要明确责任。各居委会、办事处主任是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旗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低保工作负
总责。财政部门要及时筹措资金,低保金不足部分由呼市财政兜底解决,保证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要切实为低保居民解决好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温饱、医疗、住房和子女上学问题,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和残疾人和老劳模等特殊低保对象的救助工作。六是要管好用好低保资金。低保资金要纳入财政专户,专账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决不允许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七是要认真做好基层来信来访工作。八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九是要加大督查力度。呼市市委、政府的督查部门要每月定期深入各旗县区就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的发放情况也要进行定期检查。十是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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