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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2:10 扬子晚报

  12月18日是国际移民工日,国际劳工组织江苏办公室和省妇联联合举办了“远离拐卖,安全就业”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呼吁全社会给予移民工以必须的尊重、关爱和服务。

  她们应平等享受法律关爱

  据了解,江苏有1200万流动人口,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927万多,其中女性占39.5%。她们多为初中以下文化,就业层次低、工资报酬低,很容易被诱骗从事令人不可接受的工作,如有组织乞讨、恶劣条件下工作或强迫卖淫等。

  在现场接受咨询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克希指出,要多宣传多教育,提高外来妇女儿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生活,地方立法时也本着不歧视原则。

  妇女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省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妇女就业中劳动权益受侵害问题较为突出,有的企业不愿接受女性或只用年轻女性,生育期往往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签合同,有的甚至以合同期内不许生孩子作为签约条件。有关调查发现,非公企业中,40%没有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64.8%%无相关保护措施。另外,加班加点现象普遍且无报酬,孕期、哺乳期女工不能调离有害工种;20%的女工生育费用不能报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的金鑫认为,在劳动部门接受投诉及劳动仲裁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女职工投诉一直较少。究其原因,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不够,二是全社会普法意识还很弱。一些进城务工妇女维权意识十分淡薄,观念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认为打官司很难,不愿走上维权之路。

  家庭与教育压力加大

  大量妇女走进城市后,婚姻家庭和儿童教育面临严重的问题。

  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陈芬告诉记者,流动人员在外打工,长期与家庭分居,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导致精神寂寞,家庭责任淡漠,不利于家庭的稳定。而由于文化低、学历低,就业条件差,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更需要社会的关爱。本报记者 郁芬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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