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法院明年增加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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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6:0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崔丽)记者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已正式决定,在2001年地方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实际精简的基础上,2005年先期为地方法院补充政法专项编制12782名,用于补充审判力量和支持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人员少、任务重、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强调,这次补充的编制,由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分配管理,高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在本辖区内对补充的编制进行适当调剂。另外,补充的编制,高级人民法院、副省级市中级人民法院、省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可部分用于补充法官人选,但应当控制在此次补编的30%以内,其他法院一律用于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实行专编专用,不允许其他人员占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