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公款买个人保险 浙江全面清理“公款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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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7: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9日电浙江全面清理“公款保险”。来自浙江省纪委的消息,清理统计显示,从省级部门到各市、县,动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单位有1781个,涉及到24万人。投保的金额已经达到了46.71亿元,公款缴纳的个人商业保险费用超过了1亿元。 都市快报引用清理行动工作人员的话指出,用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资金来源复杂,大多数都是从各个单位私设的小金库、预算外资金中开支。
据了解,清理行动目前已进入清退阶段。具体处置方法如下:对纳入清退范围的退保资金,属于私设“小金库”或财政专款购买的商业保险,一律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属于用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等其他资金购买的商业保险,由单位按原资金来源渠道收回。 从9月份结束的清理登记结果来看,省、市、县三级涉及到1781个单位,投保金额为46.71亿元,已经缴纳的保费超过1亿元。清理行动工作人员表示,这些保险均在清退范围之内。据了解,这些动用公款购买的个人商业保险五花八门,涉及到了很多险种,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含寿险、健康险)等商业保险。 清理行动工作人员介绍,对不认真组织清理登记工作、不如实登记报告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情况,甚至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将追究该单位有关领导和财会人员的责任。 据介绍,党政机关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险种,仅限于人身意外伤害险。(魏孔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