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紫阳县沉船事故原因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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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18:31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西安12月19日电(王利、李谢军)记者从陕西紫阳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紫阳县“12·17”沉船事故23名落水人员已全部打捞上岸,其中13人生还、10人遇难。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
据调查,酿成惨祸的原因有三点:一是船舶严重超载,发生事故的机动渡船准载16人,事故发生时,实载23人。二是船头进水后,船内混乱,船体失去平衡而下沉。三是船体破损,带病违法运营。2004年10月25日,紫阳县地方海事处对这艘船进行安全检查时曾确认:“船舶无船名,无载重线而船体腐烂,已不适运营”,并下发了《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其作出停航整顿的行政处罚,但船主沈大春擅自营运,最终酿成事端。 据陕西省政府提供的消息,17日,紫阳县向阳镇初级中学部分学生乘一艘机动船自向阳渡口前往瓦房店,15时40分行至渚河与任河交汇处时发生沉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