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代开发票》下月启用 两种专用发票年底前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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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1:3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我市将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本市现在使用的两种专用发票到今年12月31日前将停止使用。 明年起,代开普通发票的管理将更加规范。新版《代开发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黑色存根联,第二联为棕色发票联,第三联为绿色记账联。
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省、市来京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完税凭证及复印件和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其中,合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付款方出具的服务或劳务的项目、单价、金额和发生经营项目的原因等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涉及需要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协议或合同。特殊情况也可以由双方或收款方提交以上材料。 本市目前正在使用的《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折票)和《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折票),到今年12月31日前将停止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