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又取消11项行政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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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2:5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作出决定,取消第8批包括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设立审批在内的11项行政审批项目。据悉,这些项目主管或实施机关分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和省体育局。 省政府同时决定,今后,凡属国务院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省和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设有相对应的项目,省政府未予公布取消的,均一律作取消处
取消的11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是: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记账本位币变更的审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向分支机构布置决算文件的审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转贷银行审批;企业承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审批;棉花财政补贴资金转拨审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设立审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单位资格认定;一级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定;高级教练员任职资格审核;一级教练员任职资格审批;裁判员审批备案。(本报记者向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