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车开始更换“2004式”号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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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2:5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日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更换“2004式”军车号牌工作,加大整治假冒军车力度,规范军车行车秩序。 据悉,12月1日至31日,全军统一更换“2004式”军车号牌和《行车执照》,新号牌分为正式号牌、挂车号牌、试车号牌和临时号牌4种;“97式”军车号牌和“96式”《行车执照》同时废止,“甲”字头号牌延长至春节前。
除乘坐车、消防车和其它按规定必须使用的特殊颜色外,军车车身颜色一律为军绿色。悬挂特种标牌的车辆必须喷刷全军统一规定的颜色和标志;载重车、牵引车、特种车和全挂车除悬挂号牌外,还应在车厢后板或油(水)罐等装置的尾部中央处,喷刷放大车号,放大车号为白色。 据了解,“2004式”军车《行车执照》为单张塑封卡片,正面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行车执照”,正面底色为军绿色,以后每年根据需要更换颜色,并印有防伪暗记。新《行车执照》由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统一制作,由总部和军兵种、军区军事交通运输部门核发;有效期至2006年4月30日止,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将结合车辆审验换发一次,超过有效期的,则自行废止。“2004式”军车号牌必须与车辆和《行车执照》相符,不得挪用。临时号牌有效期一般为10天,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交总宣本报记者沈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