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上级禁令挪用滞留救灾款 27名村镇干部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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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6: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新华社郑州12月19日电 河南省在审计工作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近日,全省27名乡官、村官因挪用、滞留救灾款受到严肃处理。 据介绍,2003年,河南省123个县(市、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和风雹灾害,造成粮食、经济作物大幅减产,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为确保灾民生产自救和生活的稳定,国务院分配河南省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4.02亿元。河南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
但是,河南省审计厅审计中发现,一些地方财政配套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不到位和挪用、滞留、抵顶农业税尾欠及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发放环节存在着核灾不实、未张榜公布、委托村干部代领代发等问题。 河南省审计厅最后审计出共有129万元救灾款被挪用,还有300万元救灾款一直滞留未发。审计结果公布后,挪用和抵顶农业税尾欠的129万多元灾歉减免资金,除61万元发给困难农户无法收回外,追回68万元并按照规定重新发放到灾民手中,并将300万元滞留资金全部发放给受灾户。 为教育违纪违规者,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河南省还对侵害灾民利益且影响较大的27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了不同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2人,财政所所长7人,财政所工作人员7人,村委干部11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