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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车贷官司开始井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7:18 潇湘晨报

  长沙汽车贷款纠纷进入“井喷”期!仅前日一天内,两起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起诉汽车贷款者的案件便在天心区法院宣判。据该院法官介绍,今年以来,车贷纠纷数量猛增,仅该院就受理了近300起车贷纠纷案件。据估计,目前长沙个人欠银行的到期汽车贷款已逾亿元。

  当被告 车主大多未到庭

  “本院认为,原告芙蓉支行与被告贺某某双方签订的《个人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履行了贷款义务,被告在贷款期满后,未按约分期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其行为已构成违约。被告贺某某应向原告芙蓉支行偿还尚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及支付违约罚息,并依约支付原告芙蓉支行为实现债权而花费的合理费用。”

  这是前日天心区法院宣判的又一起银行起诉车主车贷纠纷案件。本应出庭的被告车主贺某(家住长沙市开福区)未到庭,合议庭依法缺席审判。

  “今年我们所受理的绝大多数车贷纠纷案件中,被告都没有到庭,这说明车主普遍存在好面子的心理。”天心区民二庭副庭长陈韶鹰对这一现象已见怪不怪了。

  此案中,贺某于2001年9月向建设银行贷款23万元买了一辆别克GL型轿车,借款期限36个月。但直到贷款期满,贺还欠银行贷款本息20831元。银行向贺某催索无着,最后诉诸法律。

  估计已欠到期贷款1亿多元

  “去年下半年以来,长沙汽车贷款进入了井喷期。”陈韶鹰说,今年仅他所在的天心区法院就已受理近300起车贷纠纷案件,如果加上长沙另4个区,将是一个很大的数字。而以前没有这种大批量的车贷官司。

  陈韶鹰表示,据他了解,目前长沙的车主们已欠下银行超过一个亿的已到期汽车贷款,如果加上尾款(还没有到期的借款),则有五六亿之多。

  “银行收贷压力大,保险公司理赔压力更大,真正着急的是保险公司。”陈韶鹰说,由于之前银行都要求个人在汽车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贷保。虽然最终保险公司大都可以打赢对车主的官司,但现在却必须先行垫付车主欠银行的贷款,“保险公司在车贷险这一块,肯定是没钱赚了。从去年开始,保监会已停了车贷险”。

  八成车主被起诉后愿意还钱

  据法官介绍,综合数百起车贷纠纷案件分析,可分为以下6种情况:

  一、贷款户确实没钱还,但此种情况不多;二、一部分车贷是单位的车以个人名义到银行贷款购买,单位没有按时划钱到还贷帐户上,以至于车主被起诉了自己还不知道,这种情况约占20%;三、车主擅自将车卖掉,一些买车者法律意识不强,没有过户,仅仅个人之间签了协议,导致车主忽视了原车主还贷情况;四、个别人被别人利用而陷入贷款陷阱;五、车辆因为车祸毁损;六、车主恶意欠贷,就是不还。

  “事实上,被起诉之后,80%的车主都愿意恢复合同,还了贷款。”陈韶鹰说,这80%中的一半还是一次性付清。

  成因:认识存在误区

  在陈韶鹰看来,这种“井喷”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车主和银行的认识存在误区。

  “车主认为我既然欠了钱,银行就应及时催要;而银行认为贷款的人这么多,个人应自觉还贷。三期未还,银行就可起诉。”在审判过程中,法官还发现一些车主有侥幸心理:目前车辆降价幅度大,现在欠钱不还,还可去买辆新车,银行要打官司就把旧车赔给银行。另外,车主和银行之间的沟通也是一大问题,由于车贷大多是按揭贷款,银行强制保险还提出统一服务,比如统一上牌。

  “一个供职电视台的车主就因不愿意统一上牌而自己上了一个牌,但银行还是把统一上牌的几千元费用算上了。车主由此产生抵触情绪,等到起诉了车主才提起这个细节。”陈韶鹰认为,这种以不还贷抵抗对方服务问题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当然,一些银行贷款的时候本来就是人情贷、关系贷,他们不好直接催要,只好通过法院。”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双方努力。银行要加强催缴力度,而车主也应增强还贷意识,否则打官司还要负担诉讼费和对方几千元的律师费,并不划算。”陈韶鹰说。

  黄志杰 杨 霞 汪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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