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劳务输出案牵出俩渎职工商干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37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2003年4月至6月,蛟河市、九台市等46人在看到吉林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宣传后,向该公司交了1万至2.8万元不等的劳务费去国外打工。当年10月份,该公司把首批27人介绍给吉林市宏大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宏大公司与这27人签了赴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从事回收有色金属冶炼工作的劳务合同,每年保底工资4万至5万元。2003年11月,一行人被带到了哈萨克斯坦,签证失效、工厂没影、护照被扣,46人在异国他乡度过了噩梦般的6个月。2004年4月,通过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46人被
本报吉林讯(记者刘爽)此案经检察机关认定,吉林市宏大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虚假出资,成立赴俄办公室,37名劳务人员被骗出境,非法劳务输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万余元。近日,该案又牵出两名渎职的工商行政人员。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工商分局西春发管理科的两名工作人员,韩某与崔某被昌邑区人民法院判定犯有玩忽职守罪。 法院在充分了解证据后认为,韩某和崔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不履行工作职责。他们在调查过程中,已经发现了宏大公司没有外派劳务的经营资格而没有及时制止和处理,致使宏大公司非法进行外派劳务人员,造成经济损失54.52万元,并有3人失踪,造成极其恶劣的国际影响。 日前,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判处韩某和崔某犯有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二人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已经提出上诉。(请王女士注意查收新闻线索奖50元)《出国劳务46人6个月噩梦生活》后续新闻编辑:曲兆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