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把“垃圾”当贡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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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笔者最近读到这样两件事:重庆市渝北区某柴油机厂有一条厂规,职工必须定期完成老板交代的“举报”任务,完不成的则要受罚。结果,一位科长因该任务没完成,而被“发配”到车间当工人。 当记者采访时,厂长还振振有词,称他曾到日本进修过,如此厂规是仿效日本的先进经验,是在塑造一种严格的企业文化。
另一件事是,天津一家网络公司规定,有恋爱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双方不能同时在这家公司工作。结果,一位女工因与同事谈恋爱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人事部门解释说,这是“源于国际惯例”。 笔者大惑不解。这是什么企业文化和国际惯例?难道说让员工互相举报(就是打小报告)真是一种企业文化?禁止员工内部恋爱是一种国际惯例?真是前所未闻! 笔者知道,起源于日本的企业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如日本的“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说过:经营的基础是人,在企业经营上,制造、技术、销售方法、资金等因素固然重要,但人却是这些东西的主宰。那些口口声声称以日本为镜的企业,是否熟谙此中的道理。 笔者还知道,流行于欧美正在全球推广的SA8000标准(又称企业社会道德责任标准)可谓是国际惯例,它要求企业不得以种族、社会地位、国籍、伤残、生育倾向等原因存在歧视现象。该标准还要求企业保证员工健康和安全、维护劳工权利、支付最低工资报酬等。那些言必称事事遵循国际惯例的企业,是否意识到除了利润,还要承担社会道德责任?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借鉴和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文化理念和管理方法,是非常必要的,笔者并不反对,但绝不能盲目崇洋,不加分析、不加批判地全面照搬照抄,更不能把糟粕当文化,把垃圾当贡品。 有员工说得好:老板把我当牛看,我把自己当人看;老板把我当人看,我把自己当牛看!这话可谓掷地有声,其中人牛转换的哲理,值得每一位老板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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