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最多只能收3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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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55 东南早报 | ||||||||
安徽省物价局日前发布消息,从即日起,安徽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执行新标准,每宗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最多不得超过3200元。 该省根据成本补偿原则,重新核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标准: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首次鉴定,每宗收费1600元,再次鉴定,每宗收费2100元。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首次鉴定,每宗收费2100元,再次鉴定,每宗收费3200元。这些收费标
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组织鉴定的医学会自身原因,需要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