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件案件胜诉仅占一成 劳动争议中沪企业多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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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0:15 浙江在线 | ||||||||
在劳动争议中,企业一改往日强势的面貌,以“弱势”群体出现,万件劳动仲裁案件中,胜诉率仅达10%多。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劳动和仲裁委员会了解到,除了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争议企业败诉外,关于劳动报酬的集体劳动争议更是以企业败诉为主,且呈直线上升趋势。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1月份上海市劳动和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中,企业胜诉只有
上海市劳动法苑网主任陆敬波告诉记者,之所以会出现目前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处于劣势的情况,尤其是私营企业成为投诉的热点,主要是企业在大量发展的同时,存在用工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这些违反劳动法的企业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故意违法,比如克扣、拖欠员工的工资、加班费;第二类企业可能不是故意违法,而是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比如在制定自己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时本身就存在问题,但企业自己浑然不觉,确实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了,可照样违法;第三类是有些企业根本没有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也不懂法律法规。这样的企业与员工打起官司来必然败诉,也是导致企业败诉率高的一大原因。 事实上,为了避免违规行为,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时可以请有关专家一起审核,也可以及时补上劳动法这一课,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大量的精力、物力、财力去打官司。 来源:青年报作者:李硕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