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日前出台城市社区收费公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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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0:23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贵阳12月19日电(记者徐波)贵州省日前出台城市社区收费公示制度,规定今后凡涉及城市居民的主要收费均要进行公示。 据介绍,这是贵州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后,专门针对城市居民推出的又一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城市居民对普遍关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了解程度,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从而达到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减轻广大城市居民负担的目的。
按照该规定,今后全省范围内现有城市社区,均应对涉及城市居民的主要收费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审批文件批准收取的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对象、监督单位和投诉电话等。其中实行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价格和服务性收费应当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