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原副厅长忏悔--“我把钱看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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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0:32 南京报业网 | ||||||||
程韶韵,江苏省民政厅原副厅长。1996年5月至2002年2月间,程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3万元、美金500元。2003年7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捕。南京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程韶韵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在受审期间,程韶韵发出了由衷的忏悔:“我把钱看重了!” 程韶韵总结自己走向贪图钱财“怪圈”的轨迹是:拒绝收受——收了发抖——顺其
“在江苏省民政厅我也分管过纪检监察工作,然而我讲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所讲的道理和规定只不过是掩盖自己收受钱财的‘虎皮’。如果我的法纪观念强一点,将所收的‘红包’全部上缴,并在厅党组会议上明确提出来不准收受,也不至于今天害人又害己。”金陵晚报记者 刘泱整理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