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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在甘从事个体经营可在所在地直接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1:00 新华网

  从明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甘肃省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无须在外资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可直接到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进行登记,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甘肃省工商局要求各县(市、区)开辟“绿色通道”,专设港澳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对于港澳居民申请从事个体
经营经济的有关登记、监管及验照、登记收费标准等事项,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执行。港澳居民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夏雨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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