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在甘从事个体经营可在所在地直接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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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1:00 新华网 | ||||||||
从明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甘肃省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无须在外资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可直接到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进行登记,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甘肃省工商局要求各县(市、区)开辟“绿色通道”,专设港澳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对于港澳居民申请从事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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