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宁夏泾源副县长上任20天就因贪污被判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1:28 浙江在线

  本网固原12月19日电 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原副县长马发旺上任仅20天就因贪污罪行败露而“落马”。经彭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彭阳县法院12月16日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处马发旺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10月,时任泾源县交通局局长的马发旺伙同该县交通局原办公室主任李建广、公路工程管理站会计妙剑锋、交通局司机者月明,签订虚假租用装载机协
议,贪污公路工程管理站公款16万元均分。李建广、妙剑锋、者月明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分别缓刑五年、四年、三年。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薛正俭 毛林忠 杨鹏云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与女硕士订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家居家装实用图片集
窥视房地产业偷税黑洞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