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人,赔三万 湖北十堰市宣判一起怪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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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2:4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楚天金报》报道,湖北十堰市追索垫付意外气死他人赔偿案近日宣判。家住郧西县观音镇的王家兵与梁某同为湖北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年制合同工。2002年8月24日上午8时,王、梁等人正在紧张劳动时,王不慎将钢筋压在梁的脚上,两人开始撕抓、对骂,王将梁按倒在地被他人拉开,梁站起后说“将钢筋放在我脚上,还骂我,气死人”后,突然倒地不省人事。梁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家兵即外逃至今下落不明。警方对梁进行尸体解剖,认定梁系身体神经集中成敏感区受到对正常人不足以构成死亡威胁的轻微攻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