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女“另觅新欢” 同居10年情夫痛下毒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4:47 桂龙新闻网 | ||||||||
日前,杀死与自己同居近10年的情妇的韦绍平一审被判处死刑。 早在近10年前由于嫌弃丈夫的不精明和家境贫穷,韦女离家出走。在漂泊的日子里,韦女找到了同样因厌恶自己婚姻而“流浪”的韦绍平(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农民)。因为相同的经历,两人惺惺相惜,瞒着各自的家庭同居了。由于没有一个稳定的家,打工的收入也很微薄,两人当初那种为了爱情而结合的冲动,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消退。人年长了,都需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2003年8月15日,韦绍平发现了韦女与邱某的事后,曾多次相劝,但韦依然如故,甚至开始公然与邱某同居,也许韦绍平爱韦女太甚,还幻想与她重续旧梦,因此常常以“姐夫”的名义打电话骚扰邱某与韦某。 2004年4月16日晚,韦绍平以交房租为由,将韦女骗回其租住房,韦女答应再留下来陪韦绍平最后一晚。当晚,韦绍平一直想重续旧好,但韦女的态度异常坚决。次日8时许,心灰意冷的韦绍平取出准备好的斧头,朝韦女砍去。 事后,韦绍平打电话给韦女的小妹,称其与韦女再无任何瓜葛,如韦女出事,则由邱某负责,企图嫁祸邱某。 警方很快抓到了韦绍平,案件被起诉到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12月6日以故意杀人罪对韦某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黄世钊实习生何翠玲通讯员李 乔) 来源: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