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强元旦春节食品的安全和市场监督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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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23: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日电(记者刘长忠) 二00五年元旦、春节将至,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元旦、春节食品安全和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等节
对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监管,主要是经销重点食品的经销企业、超市、集贸市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等节日食品交易场所、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经销企业和商品交易场所,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的食品经销点。 通知强调,要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农民节日消费安全。重点检查在农村村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上市食品和其他商品的质量,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特别防止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节日期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扰乱节日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制售不合格质次价高旅游商品、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发布虚假旅游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业欺诈、欺行霸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非法博彩、无照经营和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等欺骗性行为,以及乘节日之机利用非法展览展销活动和出租柜台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