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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死婴丢到厕所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1:46 东南早报

  昨日中午,有人在市区某医院厕所污水排放口旁发现一名被遗弃的死婴,而且死婴身上有明显被烫伤的痕迹———

  弃婴者被审讯

  早报讯(记者朱玮杰王盼琛文/图)昨日下午1时左右,记者得知有一男婴被遗弃在市
区中医院一厕所污水排放处内后,随即赶到现场采访。

  婴儿被弃多人目睹

  记者赶到时,鲤城警方在现场进行勘察。在门诊部后面空地一些人正在议论纷纷。空地左侧是厕所,右边是医院的太平间。离厕所污水排放出口不远处地板上,放着一个红色襁褓。襁褓里有一脸色苍白、嘴唇发紫的婴儿,而且婴儿面部有明显烫伤痕迹。

  在污水排放出口正对面的病房内,一男病人称,大约12点左右,他看到有个女的抱着婴儿在窗外空地逛了几圈,随后把婴儿丢到厕所里,然后转身就走了。当时他都呆住了,立即叫来护士。护士随后通知了相关工作人员,把婴儿打捞起来。

  几名来探望病人的女子也目睹了这一幕,正在议论此事。她们称,当时看到这一幕都被吓坏了,不少人大叫起来,那中年女子转身就跑。

  为图省钱一扔了事

  记者得知,弃婴者已被联防队员找到,送到警方处理。记者从联防队员口中了解到,中午他们刚得知有人将婴儿丢到厕所里的消息,并不知道婴儿是死是活。后根据现场群众提供的线索,寻找那弃婴的中年妇女。

  没多久,他们就在医院住院大楼电梯口找到抛弃婴儿者。“当时旁边还有一对青年男女正在抱头痛哭。”

  这三人当场承认他们就是婴儿的父母和表姑。由于婴儿生命垂危,昨日他们把婴儿从晋江转到这里的小儿科医治,哪知婴儿于中午12时左右死亡。“本来要去太平间处理,为了省点费用,就叫婴儿的表姑将婴儿扔进了厕所。”

  婴儿曾被严重烫伤?

  现场不少群众表示,虽然事实已经确定,但事情还是颇为蹊跷———

  据悉,这名死婴出生不过几天,身上却有不少烫伤痕迹,而且同时感染数种疾病。

  记者随后找到泉州中医院小儿科詹医生,他说,中午11时多,有三人抱着该婴儿来医院,经过他的诊断,发现婴儿身上有明显的烫伤,并且患有新生儿肺炎、新生儿呼吸衰竭等疾病。经过抢救,婴儿于12时左右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不少新生儿刚出生体温较低,需要放在保温箱里保温。但是有的私人诊所没有保温箱,则用热水袋代替,新生儿皮肤经常被烫伤。“但是很少有见到烫伤这么多的”。

  竟用开水保温婴儿

  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抛弃婴儿者宋某。

  由于惊吓和悲伤,她脸色苍白,说话也吞吞吐吐。她告诉记者,4天前,表弟陈某的妻子要临盆。两人连忙把表弟媳送到当地一家私人诊所。在一名江西女医生的帮助下,接生出一男婴。但婴儿出生后不会哭,而且全身冰凉。

  那女医生检查了一下,对她和陈某说,婴儿可能缺氧,大概活不了。当时她和陈某用布把婴儿裹起来,想送到正规的医院抢救。但是小孩身体冰凉,那女医生随手提起一瓶开水倒在婴儿襁褓上,并称,这样可以保温,说不定能保住孩子的命。之后宋某和陈某把婴儿送到晋江某医院救治。

  昨日上午,他们接到医院通知,婴儿需要转院。于是他们就抱着婴儿来到泉州市中医院。宋某说,在中医院,医生全力抢救了2次,仍救不活婴儿。大约12时30分左右,医生称婴儿已经死了,要送到太平间处理。当时表弟陈某和妻子哭了起来,宋某自己抱着孩子往太平间走去。

  宋某说,由于对医院不熟悉,她找了两圈也找不到太平间,越想越伤心,就干脆把尸体塞到医院厕所的下水沟里去了。

  记者从鲤城警方了解到,婴儿的父母和表姑被找到后,对有关事实供认不讳。

  市民声音

  某律师事务所肖律师:对于责任的追究,主要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几方面。此事中被抛弃的死婴为他们自家的孩子,经过查证,并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但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

  对于此类的行为,先不管谁是受害者,我们都应该在道德上对他们进行谴责,随意抛弃尸体,造成群众恐慌,已影响了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某公安民警:事实上,要是没有找到抛弃死婴的宋某,那么公安部门应把尸体送到殡仪馆处理,所需费用由国家负担。这本应由死者亲属负担的费用就转移了,亲属却没有任何责任,这种行为影响很坏,值得进一步讨论。

  市民李某:首先我对受“黑诊所”之害的死婴家属表示同情,但是这种随意抛弃尸体的行为,确实不对。再怎么样也不能把尸体丢在医院厕所里,不仅吓到别人,也给公安部门带来麻烦,希望有相应的措施来处罚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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