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散装植物油吃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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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5: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见习记者江俊)昨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节前食品专项整治1号消费警示。警示称,四季度省工商局在综合、批发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销售的40个批次食用植物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发现,合格的26个批次,合格率为65%;不合格的14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5%。
问题:掺杂掺假现象突出 省工商在抽查中发现散装食用植物油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掺杂掺假现象严重、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严重。在工商部门抽查的40个批次食用植物油中共有7个批次产品造假问题严重,主要是把低价位的食用油加入高价位的食用油中,然后再高价出售欺诈消费者;有5个批次的食用植物油酸价、过氧化值指标严重超标。 其中以下批次被判定为劣质产品:四川省攀枝花市金川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鲸鲳100%浓香纯正菜籽油”、四川省内江市宏允超市经销的“散装二级菜籽油”、四川省内江市中区义风粮油经营部经销的“散装二级籽油”、四川省成都市五块石成都粮油市场(金牛区天富粮油经营部)销售的“散装二级菜籽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