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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信用卡透支第一案”宣判 2名恶意透支者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6:55 荆楚网-楚天金报

  06:55:4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肖丽琼通讯员夏洪波、刘南华)不讲信用也会被判刑。记者昨从武汉市公安局经保处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专班获悉,两名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者,近日被江汉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并各处2万元罚金。这是武汉地区法院首次对不讲信用的信用卡持有人给予量刑。

  据悉,去年8月23日至今年4月25日,李向阳利用其在工商银行办理的牡丹信用卡,多
次进行透支消费,金额达7905余元。李向阳还利用其兄“李向军”的名义办理牡丹信用卡,多次进行透支消费,金额已达16145.12元,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

  去年6月,解金涛应李某的要求办理了3张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后李要求退卡,他便谎称3张信用卡已全部销户。但实际上他却将用李的姐姐的名字办理的牡丹贷记金卡留归自己使用。解在武汉银联公司申办POS机后,采取通过POS机划账的方式将钱划到其办理的银行卡上,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间,透支现金48999.8元。解归案后,其家属将解透支的本息53597.7元一并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该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本人信用卡和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数额较大,信用卡诈骗罪名成立。

  近几年,信用卡得到较快普及和推广,但其“先消费、后还款”等特点也给一些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利用假身份证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今年4月以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与武汉警方联合开展信用卡恶意透支专项打击行动,全市有千余人被列入银行的“黑名单”。

  有关法律规定,透支5000元以上且收到银行催收通知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属恶意透支,应按信用卡诈骗罪处理。警方表示,明年将继续严打恶意透支者,达到标准的一律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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