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停车位不能“自己作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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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7:11 山西晚报 | ||||||||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闫俊峰)明起,市政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和交警将联合出击,对临街单位办理修建停车位的相关手续进行现场督办。 从本月10日至30日,太原市将对六城区范围内随意占用便道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整顿。有关通告称,凡便道宽度在9.5米以上的临街商铺、饭店等,确实需要设立停车位、又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可前往市政管理局综合管理处办理修建停车位的相关审批
今天,有关人士还表示,从明年1月1月起,市政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和交警将联合行动,对于未办理停车位审批手续、随意占用便道停放的车辆,进行拖移并处罚;对于私自设立爬坡,影响道路排水的单位,执法部门将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强拆并予以处罚。记者了解到,经前期摸底调查,太原市约有1000多个临街单位有条件设立停车位。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吕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