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变更须人大“点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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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8:1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政府预算执行得如何?怎样把有限的钱,用在最科学、最合理、最能体现社会公平的地方?需要人大对预算、决算、审批,变更程序进行科学监督。从明年1月1日起,《沈阳市财政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实施。 条例规定,当市本级预算执行中遇有预算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减少额超过预算额的5%或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预算支出需要调减时,政府需要对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进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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