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20种行为被评不称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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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恶劣,一直为到政府机关办事的人员所憎恶和无可奈何。不过,今年的情况就不同了,江苏省刚刚出台的文件规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现包括上述的20种行为,将被评为不称职等次,并按有关规定降职,工资级别也会作相应调整,如果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不过,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的张劲建副处长还是希望:“但愿江苏省内不要出现不称职的公务员。”
确定为不称职的20种行为 据介绍,这一标准不仅适用于机关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参照试行。这20种被评为不称职的行为有: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的; 2、在公务活动中或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纪律,组织他人集体上访的; 4、因打架、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待遇,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情况属实的; 6、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9、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或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违反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11、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2次以上,经查情况属实的; 1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13、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正式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 14、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15、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合理安排的; 16、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30%以上的; 17、年度考核中量化考核得分占总分值40%以下的; 18、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实行量化考核得分占总分值40%以下,次数达到一半以上的; 19、执行公务中违反规定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情况属实的; 20、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出现这20种行为之一的,按规定将要接受的处罚为:按有关规定降职,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如果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 基本称职行为也有规定 据介绍,从2000年度考核开始,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增设“基本称职”等次,这一等次仅次于“不称职”。本次出台的文件,也对“基本称职”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它们分别是: 1、违反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2、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4、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1次,经查情况属实的; 5、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 7、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总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票不超过30%)的; 8、年度考核中量化考核得分占总分值60%以下的; 9、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实行量化考核得分占总分值60%以下,次数达到一半以上的; 10、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天的; 11、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5次以上的; 1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组织安排的培训,或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13、当年受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的; 14、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的处罚有:可视同“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促其改正提高。 作者:刘字荣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