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大调整:取消年销售5亿准入门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08 金羊网-新快报 | ||||||||
《直销法》临近出台大调整 新快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由于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原定的部分直销法规内容有分歧,原本定在今年12月11日实施的直销法规未能如期出台。昨天,接近商务部的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对直销法规的作了重大调整,包括:取消了年销售额过5亿元高准入门槛、增加了企业可无店铺销售及允许直销的产品拓宽至保健器材、
该权威人士透露,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即将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已取消了此前规定的“企业申请当年须具备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才能从事直销行业”的条款。同时,国家还取消了外资企业必须是世界直销协会及其分支机构成员的硬性规定。“新修订的直销法规,主要是考虑到‘内外一致、公平竞争’的立法原则。”该人士表示。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