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女服务员索财两被告人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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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0:03 每日新报 | ||||||||
张北邢泉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邢泉】以外出玩乐为名,骗出美发店女服务员,而后再以暴力逼迫受害人勒索赎金,采取这种手段,两名被告人获取现金3000元。由于二人还将受害人随身的财物洗劫一空,检察机关因此以绑架罪及抢劫罪两项罪名将两名被告人诉至法院。
今年8月,被告人朱某、焦某、刘某(在逃)等人预谋绑架娱乐场所女服务员,勒索钱财。同年8月26日凌晨,被告人朱某在刘某的指引下,到本市河西区某美容美发店内,以外出玩乐为名,将女服务员韩某骗至事先由刘某承租的单元房内。被告人朱某、焦某及刘某将受害人韩某按在床上,用胶带将韩某手脚捆绑及嘴部粘住,并持刀威胁,抢得手机一部及现金人民币400元。后又逼迫韩某给同事打电话,勒索赎金5000元。当日中午1时许,被告人焦某、朱某在广东路与中环线交口处收取受害人同事交纳的3000元赎金后,将韩某放回。后在乘出租车逃逸途中被群众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