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质监局开展元旦春节食品质量安全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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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0:0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2月21日消息(记者赵凯通讯员质宣)为确保天津市“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天津市质监局从即日起至2005年2月底,组织质监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 据了解,这次全市范围内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重点范围:一是重点产品。包括:粮、肉、酒、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及当地群众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食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时不具备自行出厂检验能力的小麦粉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进行检查;对全市所有获证的酱油、食醋生产企业逐一进行复查。 二是加大对食品质量的定期监督检验。组织实施对已经查明的144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工作。强化辖区打假责任制,确定专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回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原料把关、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标签和质量安全标志使用等重点环节。对夜间生产的要突击巡查,其他企业要制定巡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是进一步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7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是严厉查处本市市场上销售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等5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六是对生产加工和市场销售的食品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方面是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执行企业标准的,要核查其企业产品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另一方面是对市场销售的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的情况进行检查。 七是开展是对生产、流通领域企业食品使用名牌产品标识情况的检查。 八是以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对用于贸易结算的强检计量器具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企业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对144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计量器具强检登记备案工作。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