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官背后的仕途风险与吏治危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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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0:05 沈阳今报 | ||||||||
康劲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雇凶杀害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开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宝生、武治君死刑。原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化纤厂供应科科长王宝生因工作对副院长李开产生不满,竟雇凶将李开杀害。(12月20日《法制日报》) 出资55万余元买下一位副院长的人头,这类雇凶杀官的案件现在已算不得新鲜。笔者在网上随意搜索了一下,发现近年来居然有1700多条类似的雇凶杀官事件的报道,这说明什
笔者归了一下类,近年来发生的雇凶杀官案件,大致有这样几种类型:下级杀上级,同级杀异己,副职杀正职,偶然也有上级杀下级的。杀人动机不外两条:一为升职,二为获财,其中以升职为主。作案的手段惊人的雷同。如此现象说明许多地方的官员们正在失去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 那么,威胁官员们生存环境的制度性根源又是什么呢?缺少一个健康的官场秩序。既然雇凶杀官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升职,那么,我们就检点一下当前许多官员的升迁途径。在干部的提拔选用中目前又有多少非能力、非正常、非必然、非合理、非科学的因素在起作用,领导意图的莫测、关系派别的倾轧、权权交易的黑暗,其中的奥妙让人越看越糊涂,越想越不明白,参不透玄机、悟不明前程的官员,本分的烧香拜佛求助神灵,胆大的有点黑恶势力背景的就干脆拔刀相见,来个一次性了断。 再说为财而起杀心的。希望生活宽余,家财富足,是天赋人权,是人类的一种普遍渴望。我们承认孔繁森、郑陪民、牛玉儒那样的干部是民族的脊梁,但要求所有的干部都依靠自觉自律达到他们的思想境界也是不现实的,能够进入官员阶层的人应该都是群众中的优秀分子,他们过上宽裕一点的生活,也是合理的。但是,我们的理论总要力图把他们描绘成承受大苦大难的“公仆”,这种理论违背实际,导致其在现实中的无法兑现———“道貌岸然”的虚伪作风在官员身上流行。事情败露,就顿起杀心,以图灭口。 以矛盾论的眼光来看,任何人处在任何环境中,都会和其他人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需要法律来调整规范、法院来调解裁决,但是,现有吏治机制寄希望于依靠组织的手段、行政的手段来处理官员之间的矛盾,但事实证明,组织的、行政的手段虽然解决很多矛盾,但有时仅是掩盖了部分矛盾,而激化了更多的矛盾。这种状况是建立文明的官场秩序、追求文明的吏治机制绝不允许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