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机关重视利用刑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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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0: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日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的司法机关非常重视利用刑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曹建明是于今天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2003这一年,中国各级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是9271件,这些案件可以说已经覆盖了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所有领域。
他还说,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最高法院从2000年以来颁布了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25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从2000年到2004年的11月的司法统计来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共审结一审案件1710件,判处了1948人,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三年的案件数量增幅比较明显,比前三年同比增长56.4%。这些数字说明中国的司法机关非常重视利用刑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这次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曹建明还在会上说,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履行国际承诺,创造良好的贸易和投资环境,提高对外开放的需要,更是中国促进科技创新、规范市场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需要。中国各级法院在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当中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方面不断加大审判工作的力度,取得了进展。(据中国网、新华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