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不再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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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1:00 新华网 | ||||||||
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级政府要以清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拖欠为突破口,抓住重点,带动其他方面的清欠工作。同时,把领导干部的考核与清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对逾期未落实还款计划的项目,要严肃追究项目责任人及主管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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