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将监督指导有关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的实施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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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1: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从这个司法解释颁布以后,我们在考虑对《解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如果发现具体的案件审理当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的话,我们可以监督下级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公正的审理。
曹建明还说,如何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正是中国政府,包括中国司法机关所要致力解决的问题。这种问题不仅在知识产权案件当中存在,包括在其他的案件当中同样不同程度的存在。但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坚决的、明确的、始终如一的。 曹建明说,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问题上,最高法院一直在强调,各级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包括其他案件的时候要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措施上有什么保证,从我们这个司法解释颁布以后,我们在考虑对《解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如果发现具体的案件审理当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的话,我们可以监督下级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公正的审理。这是我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据中国网、新华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