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必须提高执政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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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4:07 新华网 | ||||||||
“为人民”必须提高执政能力 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1000美元,但与此同时,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矛盾比较复杂,这种新形势对官员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该让官员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职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督促其用好权力,”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连晓鸣说,“要规范公共权力,政府在坚持反腐倡廉的同时,就必须强调执政能力建设。” 对执政能力一次最新的系统阐述出现在今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之中,这个决定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目标之一鲜明地提到全党面前。” 现在,科学执政的精神正在得到落实,四川省的一名官员就因此“栽了跟斗”,并饱受各界关注。这个省的万源市在今年7月强行向全市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摊派"文艺晚会"的门票购买任务,共动用公款72.83万元。 要是在以前,万源“公款追星”事件往往会被以各种理由“免责”,但在几天前,当地市委书记林朗却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四川省委作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万源变相加重群众负担,引起群众不满……暴露了有的领导干部在执政理念和作风建设上的偏差缺失。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除了反腐倡廉,还将“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列入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同时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对官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规定了严厉的处分,后果严重的甚至将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归根结底是为了谁?服务于谁?一切执政的活动,以谁为基点?以谁为归属?作为执政党,执政的本质是什么?”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说:“答案是唯一的:为了人民。因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的执政理念。”(来源:焦点网谈 新华网浙江频道 记者 朱立毅 文/摄 ) [上一页]  [1]  [2]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