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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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23:27 华夏时报 | ||||||||
该案主要责任人涉嫌受贿本报青岛消息国土资源部公布的5起土地违法批租案之一的青岛市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案,21日有重大进展。此案责任人之一青岛市崂山区原区委书记王雁因涉嫌受贿,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庭审。至此,此案在沉寂了一年多之后,又重新引起社会关注。 王雁涉嫌受贿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因涉嫌受贿
被告人王雁在1999年春节至2003年9月,担任崂山区主要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土地产权出让手续、旧村改造等事务中谋取利益,先后收受14个单位及个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97万余元,犯罪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 山东省检察机关有关人士说,此案充分显示了国家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的决心。据介绍,国土资源部提供的统计表明,自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局在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土地预约协议和征用通知单的方式批地3928亩,其中耕地2300多亩;被占用土地1450多亩,其中耕地1408亩;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达2474亩,其中耕地936亩。 据悉,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案的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将于近期接受庭审。经过半天的公开审理,法官宣布王雁涉嫌受贿案将于近期宣判。(张晓晶)(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