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发布一号供热调度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1:08 辽沈晚报 | ||||||||
要求确保居民室温达到16℃;针对恶劣天气,沈城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在“两节”期间保证供暖、供水、供气、交通等顺利运行 本报讯 记者吴昊首席记者孙泽锋报道已降至-20℃的天气使沈阳市供热办下发了2004第1号供热调度令,要求各供热单位要确保沈城室温达到16℃。前晚8时,沈城还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确保“两节”期间的供暖、供水、供气、交通,以及除运雪等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供热调度令指出,近日沈城突降暴雪,气温明显降低,据天气预报,最近三天沈城最低气温将在-21℃左右,为此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锅炉房(换热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锅炉房(换热站)回水温度要达到42℃以上,用户室温要达到规定标准;各供热单位要加强运行管理,具备条件的锅炉房必须实行连续运行,不具备连续运行条件的要延长供热运行时间,每天2至10时和14时至22时供热系统必须正常运行,确保用户室温达标;各供热单位要立即组织调剂优质煤炭,保证供热效果,不能因煤质问题影响供热运行质量;事故抢修要作预案,抢修时间超过6小时,要立即向市、区供热办报告,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抓紧组织整改,确保供热运行质量明显提高。 前晚8时召开的紧急会议要求,本周内,全市第一批煤炭价格补贴资金和第二批两万吨救济煤必须到位,并下拨到各区,分配给相关供暖单位,不能在“两节”期间冻着老百姓。此外,煤气和自来水总公司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对燃气、供水管网进行检修。同时要建立社会性事件抢修预案,确保出现突发状况时水、气的安全供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