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判决三尼泊尔毒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1:12 新京报 | ||||||||
西藏高院向尼泊尔方面通报案情 据新华社拉萨电记者昨日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热比·杜哈等三名尼泊尔籍被告人犯走私毒品罪二审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均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04年5月30日作出过一审判决。西藏高院二审审理查明:去年5月,境外人员将大量毒品海洛因走私运入樟木口岸,存放在伊苏里事先租用的仓库内,热比、热巴德随即分别联系接货人取货。后我海关缉私人员在出租仓库内查获海洛因75块,共计29850克。 西藏高院向尼泊尔王国驻拉萨总领事馆通报了有关案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