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注销企业不当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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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1:27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闻清琰)北京金化安电子设备公司利用注销企业的方法逃脱给职工上保险的责任。前天,海淀法院对11名残疾员工告市工商局违规注销一案判决,收回不当撤销企业决定。
今年4月,民政福利企业金化安电子设备公司11名残疾职工来到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反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违规注销企业,导致全公司的残疾职工们无法办理社会保险、生活没有保障的问题,北京学野融律师事务所的杨成律师承办了此案。 法庭认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清算组隐瞒真实情况,工商机关在做出企业注销决定时没有依法审查。据此,该院撤销了市工商局的注销决定。工商局做出的注销登记被撤销后,金化安公司应继续承担对其职工的法定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