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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盘过五千张,重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2:15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从12月22日起,贩卖盗版盘超过5000张者,将面临被人民法院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的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联合公布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规定,未经著
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0张(份)以上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样的规定还适用于“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1000张(份)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司法解释·其它 假冒专利违法获利过10万元最高可判3年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规定,假冒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5万元最高可判7年司法解释规定,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最高将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3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在线盗版被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随着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及盗版行为的日益猖獗,在网络上复制和发行盗版软件的行为非常突出。最新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把这种在线盗版的犯罪行为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司法解释明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可以依照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为侵权产品提供进出口代理者将以共犯论处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这是最新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作出的规定。侵权产品价值不按真品价格计算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对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没有销售的,按照标价计算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打击家族式知产侵权犯罪针对家族式知产侵权犯罪,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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