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上网费持刀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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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2:27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15岁少年王某因无钱上网,竟伙同他人持刀拦路抢劫。昨天,被告人王某被石狮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被处罚1000元。 据了解,王某来自江西省余江县,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后随老乡到福建省石狮市。一个偶然机会随朋友到网吧玩游戏,后来他就沉迷于网络中不能自拔。由于王某无固定收入,从家里带来的生活费很快花费一空。为筹措上网费,王某与一犯罪嫌疑人吴某共同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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