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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犯罪定罪"门槛"下降 卖盗版盘超5000张可判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2:4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驻京记者程福俊)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这个司法解释降低了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等4种犯罪行为刑事制裁的“门槛”。

  “在线盗版”被定性为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7种罪名。为了解决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存在的“立法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等实际问题,《解释》对这7种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做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包括,贩卖盗版盘超过5000张者,将面临3至7年有期徒刑;假冒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最高将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在网络上复制和发行盗版软件,这种“在线盗版”的犯罪行为明确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等。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介绍,《解释》对其中4种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调整,大幅降低了定罪量刑标准,更加有利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解释》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的起刑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

  降低“门槛”打击侵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说,与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非法出版物解释》)以及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追诉标准》)相比较,《解释》有很大的不同,就是降低了处罚的数额,定罪的“门槛”低了,从而加大了打击的力度。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与《非法出版物解释》相比较,把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标准由原来的非法经营数额20万降低到5万,违法所得数额从5万降到3万。第二,和《追诉标准》相比较,把追诉标准规定的侵犯商标权这一类犯罪的定罪标准由原来的非法经营数额10万和20万,降为5万。同时还增加了一个规定,就是违法所得达到3万的,也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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