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对话显示董萍三大失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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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3: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庭审中,从被告人董萍回答公诉人讯问的过程中,看出“宝马彩票案”中,董萍在公证工作中的失误之处在于:公证前期,不懂有关文件规定,未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彩票发行中,未按规定监督审查中奖彩民的身份证明,“二次”抽奖时,未收集中奖彩民提供的证明材料;未对三名“托儿”使用的过期或假身份证进仔细审查,亦未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致使杨永明、岳斌、刘晓莉等人钻了空子。以下是部分对话实录:
公诉人:你对体育彩票的公证工作应该很熟悉? 董: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不是很健全,确实有漏洞。 公诉人:司法部公证司1992年《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体育彩票管理规定的通知》,你是否见到过这个文件? 董:没有见到过,也没有人传达过。 公诉人:彩民在特等奖兑奖现场进行兑奖时,公证员是如何进行公证的? 董:拿到奖票后,登记姓名、性别、住址等个人资料。 公诉人:号码登记了吗? 董:可能是因为工作忙,没有注意到彩票号码。 公诉人:兑奖的彩民登记的彩票号码是否进行审查? 董:可能因为工作忙,没有看到。 公诉人:为什么将封存后的兑奖单没有自己保管,而交给杨永明? 董:没想到体彩中心会有那么严重的腐败问题,一直以为杨永明是体彩的人,而且那些东西是封存的,没想到他们会造假,所以觉得他们拿和我们拿都是一样的。 据华商报尹超 | ||||||||